最近很火紅的一個新聞: 一位客人去買鍋貼, 點餐點了粉久粉久,
由於已經影響到後面排隊的客人, 店員便請這位客人先在旁稍候, 讓後面的先行點餐.
這下可好, 客人開始回嗆店員到底明不明瞭~~~客人最大懂不懂!!
客人到底有多大?
Momo覺得那位店員的回答頗妙~~我不賣妳我最大!
消費者當然有消費者的權益,
但若您的權益影響到店家以及其他顧客的權益時,
請問這時候, 是您一個人的權益比較重要? 還是一群人的權益比較重要?
再問另一個問題,
到底店家有沒有拒絕銷售的權利?
來者是客, 沒有店家會跟上門的生意過不去,
除非是遇到真正奧到最高點的客人,
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就認為店家一定得接受奧客?
難道店家就沒有不賣商品給奧客的權利嗎?
以航空公司來說,
一架飛機就這麼幾百個機位,
若不小心遇到奧客,
一個人若跟三家不同的旅行社訂妥機位不開,
來回至少就佔了航空公司六個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