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自8月1日起正式實施72小時過境免簽
說明:
自2013年8月1日起,
對45個國家持有第三國簽證和機票的外國人在廣州口岸實行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符合條件的外國旅客,可向載運其抵達廣州的航空公司提出,由承運航空公司向廣州白雲機場邊檢機關申報,邊檢機關經審核符合過境免簽條件的,允許其臨時入境。
提醒:適用對象為45個國家的外籍旅客(不包含持臺胞証的旅客)

廣州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問答
Q:符合哪些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72小時免簽過境?
A: (1)屬於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範圍的45個國家公民(旅客出發和到達目的地不限於這45個國家);(2)持有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第三國(地區)簽證 和72小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出境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機票;(3)免簽期間活動範圍限於廣東省行政區域內。
Q:這45個國家包括?

A: (1)歐洲申根簽證協議國家共24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 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2)歐洲其他國家共7個:俄羅斯、英國、愛爾蘭、賽普勒斯、保加利亞、羅 馬尼亞、烏克蘭。(3)美洲國家共6個: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4)大洋洲國家共2個:澳大利亞、紐西蘭。(5)亞洲國家共6個: 韓國、日本、新加坡、汶萊、阿聯酋、卡塔爾。

Q:“72小時過境免簽”中的72小時時限是從入境時間開始計算嗎?
A:不是,72小時的時限是從旅客入境次日零時起開始計算。例如旅客2013年8月1日08:00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入境,入境免簽時限是從2013年8月2日00:00開始計算,2013年8月4日23:59前出境即可。
Q:符合72小時過境免簽條件的外國人,如何申請辦理過境手續?
A: 符合72小時過境免簽條件的外國人應當向載運其抵達廣州的航空公司告知其屬於72小時過境免簽旅客,並提出辦理過境免簽手續需求,由航空公司向廣州白雲國 際機場邊檢機關申報,邊檢機關按照政策規定對申請人條件審核准許後,辦理臨時入境手續。此外,對入境前未提出72小時過境免簽申請的外國人,也可在到達廣 州白雲國際機場後未辦理邊檢手續前向邊檢機關提出申請。
Q:如果入境時沒有買好出境的機票,計畫先入境後再購買72小時內離境前往第三國的機票,是否可申請72小時過境免簽?
A:根據政策規定,申請72小時過境免簽時,必須持有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出境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機票,即在其入境前必須已買好出境時的機票。因此未訂妥72小時聯程機票的規定國家外國人,不能享受此項便利政策。
Q:從某一國家(地區)來廣州,已訂妥確定日期和座位的72小時內返回其來自國(地區)的機票,是否可以適用此政策?
A:根據政策規定,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針對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地區)的規定國家外國人,因此,對於前往國即是來自國的外國人,不能享受此項便利政策。
Q: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辦理72小時過境免簽手續入境後,可否前往中國其他城市?
A:可以前往廣東省內城市,但不能離開廣東省。
Q:可否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入境後再於72小時內乘火車從廣州東站出境?
A:目前此項政策僅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實施,即享受72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的旅客僅限從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出入境。
Q:如果辦理72 小時過境免簽手續入境後因特殊原因無法在72 小時內及時離境,該怎麼辦?
A: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停留超過72小時的,或者超出准予停留範圍的,應當到廣東省地級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簽證。 也可以登陸http:// www.gdcrj.com諮詢。
Q:如果對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還有疑問,該如何諮詢?
A:可以撥打白雲出入境邊防檢查站24 小時諮詢電話+86 20 36066950
或者廣州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24 小時諮詢電話+86 20 320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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