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旅客須知】

一、為符合IATA規範及順應航空業界潮流趨勢,
避免搬運行李人員職業傷害,
即日起,個別行李超過32公斤( 70磅)以上,
須請旅客分裝後再進行託運手續。

超過32公斤以上的特殊物品例如醫療器材、
行動輔助工具( 電動輪椅)、寵物、樂器、運動器材、攝影器材及家居用品等,
旅客須至遲於出發24小時前與本公司訂位人員聯絡,
獲得同意後始得接受運送。
請注意最重行李的限制是指單件物品之重量,
而這不會影響原有行李額度或超重費用。


二、曼谷機場個人隨身液態、噴霧劑、膠狀物品安全檢查注意事項:
在曼谷機場過境或轉機前往其他城市的旅客特別注意:
旅客如在機場免稅店或班機內購買之液態或氣態免稅品
( 如化妝品,香水,酒、礦泉水、乳霜、乳液、油、噴劑、髮膠、 牙膏、除臭劑等…),
一定要要求免稅店銷售員將該免稅品與購物收據放置於透明的包裝袋 內並上封條,
以避免該免稅品於過境或轉機曼谷機場時因不符合安檢規定而遭到安 檢人員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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