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旅行社原因,取消出團,旅客如何索賠


依政府訂定的旅遊契約
因旅行社因素,取消出團
注意:出團人數不足,不在旅行社因素內


<若有立即通知取消出團.>
1.旅行社除退還所繳全部團費外
2.旅客可以依照下列標準請求賠償違約金:
旅行社通知的時間 VS 旅行社應賠償的違約金
旅遊開始前31日以前 -- 旅遊費用的10%
旅遊開始前21日至30日以內--旅遊費用的20%
旅遊開始前2日至20日以內--旅遊費用的30%
旅遊開始前1日--旅遊費用的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旅遊費用的100%
但旅客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之標準者,
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旅行社沒有預先通知>
旅客除可要求旅行社退還所繳全部團費外,
並可要求賠償相當於全部團費金額的違約金;
但旅客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之標準者,
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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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http://www.travel.org.tw

資料整理:
專業票務-101旅行社 http://101vision.com
神算訂位-169機票小站 http://169travel.com
旅遊趨勢-Farego http://fareg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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