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歐洲旅遊個人財物安全注意事項

近來接獲數起國人赴歐洲旅遊時行李、財物及護照遭竊案件,
為提醒國人旅外時注意防範,減少相關案件發生,
爰請要求所派遣之領隊人員或於行前說明會時向旅客宣導下列事項:

(一)近來發生多起國人於歐洲搭乘火車或長途客運時隨身行李、
      財物及護照遭歹徒扒竊,歹徒慣用手法如下:
1、歹徒集體行動採「聲東擊西」手法,分散旅客注意力,
      例如:於受害者旁散落零錢或以香水、咖啡、飲料噴濺,其他歹徒趁亂竊取財物。
2、歹徒藉故攀談降低旅客戒心,由同夥伺機行竊。
3、假意協助旅客置放行李,並伺機行竊。
4、上、下車或排隊時,無故推擠,趁機行竊。
5、列車靠站時,於車外製造喧嚣,吸引車內旅客注意,以趁機行竊。
6、竊取置於車廂入口處大件行李區之行李。
7、趁旅客熟睡時行竊。

(二)為避免國人赴歐洲旅遊時財物遭竊,請慎防上述類似偷竊手法,
       並建議以下防範之道供國人參考:
1、現金、證件及信用卡等盡量貼身保管,並置於不同且可拉上或扣住之衣物口袋內。
2、手提或肩背包拉上拉鍊,背在身前或夾於手臂下。
3、雙肩背包一律背於身前,貴重物品切勿置於背包外側夾層。
4、貴重物品建議置於胸前或腹部安全內袋,或係於皮帶上的腰包。
5、避免將手提包掛於座椅靠背上或走道邊。
6、乘車時視線不離開行李,倘須暫時離開,請同行者注意。

(三)國人出國前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各辦事處領務大廳,
以及各國際機場服務檯索取「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暨通訊錄」
及「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等資料參考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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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交通部觀光局102年7月15日觀業字第1020024430號
函轉外交部102年7月9日外授領三字第1027000383號函辦理。



資料整理:
專業票務-101旅行社 http://101vision.com
神算訂位-169機票小站 http://169travel.com
旅遊趨勢-Farego http://fareg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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