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場如何現場辦理護照-別名/遺失及新辦 $

 

相關資訊來源
1.注意,此為 2013年時外交部及機場說明之辦理辦法整理
2.若有在修正,以政府新公告為準
3.詳細請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oca.gov.tw/np.asp?ctNode=676&


外交部說明
除原本辦理護照的地點外
機場(目前只限桃園機場);也可開放辦理護照事宜
但只接受電話預約,請辦事人員出來協助處理
無法受理臨櫃申請
因機場人力有限及配額有限(一天20本)
基本上還是建議事先透過旅行社
或是原外交部辦護照地點辦理為佳
外交部無法保證每個機場申請件;都能獲得同理心服務與許可申辦



1.護照加別名篇:
若您到了機場,發現名字訂錯了
此時,您可善用中華民國護照好功能
加註別名即可
因為機場已開放申辦護照服務
所以可以即刻於機場內申請
請注意
申辦護照一天有20本限量
但加註別名並無限量
只須外交部蓋章,寫明於護照內頁即可

處理辦法:
電請 : 03-398-2629(航廈一) ; 03-398-5805(航廈二) ;
           請領務局人員以同理心相待,前來航空公司櫃檯協助
請求事由:須以個人出國旅遊,差旅為主;團體旅遊不協助
備妥:護照,及機票,及其它可證明您別名文件




2.護照遺失件篇
若您到了機場,發現護照忘了帶
可使用護照遺失件處理,馬上申辦新護照

此時,您可善用政府新德政
請求事由:須以個人出國旅遊,差旅為主;團體旅遊不協助
處理辦法:
1.先電話預約護照辦理(機場一天只20本)
   請電: 0800-085-095 或機場 03-398-2629(航廈一) ; 03-398-5805(航廈二) ;
   請機場預留一本給您,並約好會面地點,交辦
2.即刻到機場的航警局辦理報案,報護照遺失,並填妥護照遺失申請單
3.須準備照片兩張(請隨身備妥,或是前往機場附近有快拍場所)
4.身分證正本(請隨身備妥,若無請提供駕照,健保卡,請領務局人員同理心通融)
5.兒童須備妥戶口名簿,若無帶,因內政部系統都有連線,可請外交部連線查可
6.備妥搭機之電子機票,或訂位紀錄




3.護照過期篇
若您到了機場,發現護照過期,或不足該國入境有效天數規定
可以以護照過期為由,申請護照過期補辦新照
請求事由:須以個人出國旅遊,差旅為主;團體旅遊不協助
處理辦法:
1.先電話預約護照辦理(機場一天只20本)
   請電: 0800-085-095 或機場 03-398-2629(航廈一) ; 03-398-5805(航廈二) ;
   請機場預留一本給您,並約好會面地點,交辦
2.須準備照片兩張(請隨身備妥,或是前往機場附近有快拍場所)
3.身分證正本(請隨身備妥,若無請提供駕照,健保卡,請領務局人員同理心通融)
4.兒童須備妥戶口名簿,若無帶,因內政部系統都有連線,可請外交部連線查可
5.備妥搭機之電子機票,或訂位紀錄




4.護照新辦篇
若您從未辦過護照者,想到機場申請新護照
請求事由:須以個人出國旅遊,差旅為主;團體旅遊不協助
處理辦法:
1.先電話預約護照辦理(機場一天只20本)
   請電: 0800-085-095 或機場 03-398-2629(航廈一) ; 03-398-5805(航廈二) ;
   請機場預留一本給您,並約好會面地點,交辦
2.須準備照片兩張(請隨身備妥,或是前往機場附近有快拍場所)
3.身分證正本(請隨身備妥,若無請提供駕照,健保卡,請領務局人員同理心通融)
4.已服兵役男生,須備妥退伍令
    (如無帶,,請領務局人員同理心通融聯絡團管區連線證明)
    役男依現行辦法,須報備當地區/鄉公所兵役課
    (如無,,請鄉市公所本便民服務,傳真或電話同意證明)
5.兒童須備妥戶口名簿,若無帶,因內政部系統都有連線,可請外交部連線查可
6.備妥搭機之電子機票,或訂位紀錄





資訊整理
專業票務-101旅行社 http://101vision.com
神算訂位-169機票小站 http://169travel.com
旅遊趨勢-Farego  http://fareg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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