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通報: 孕婦搭機注意事宜

1.本公司不接受懷孕36週以上(距離預產期4週以內)之孕婦與生產後7天內之產婦搭機。
2.本公司不接受多胞胎且懷孕32週以上的孕婦搭機旅行。
3.距離預產期12至4週(懷孕28至36週),以及多胞胎距離預產期12至8週(懷孕28至32週) 孕婦,需事先由其主治醫師於搭機前十日內填具長榮航空之適航證明 (MEDIF),並經由本公司醫師同意,方可搭機。
4.為便利目的地國之入境查驗及順利搭機,我們建議您隨身攜帶主治醫師所開立註明預產期之診斷證明。
5.某些國家對孕婦入境特別規定,建議您出發前先洽詢入境國之當地辦事處相關事宜。
相關詳情請見 http://www.evaair.com/zh-tw/book-and-manage-your-trip/special-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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