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集團機票加購高鐵車票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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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日自01APR'15起,為符合台灣高鐵對於航空合作聯票所規範的車次搭乘新規定,凡購買華航/華信航空機票所加購之高鐵車票,旅客於高鐵車次訂位前,必須完成航班訂位並取得訂位代號,由本公司高鐵訂位系統頁面輸入旅客之機票號碼以及航班訂位代號後,系統將僅提供起飛航班前三日或抵達航班後三日之車次得以選擇 (不含班機起飛╱抵達當日),再依序完成高鐵車次訂位,取得高鐵訂位代號(旅客未取票前之車次取消、更改等手續亦同)。後續高鐵車票之取票,搭乘以及車次更換等規範事項仍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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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E加購高鐵之航空聯票(票面上有『航標70』字樣)如因起飛當日航班時間異常,使(致)旅客未能於高鐵列車發車前40分鐘取消訂位,或造成無法銜接高鐵之情況,煩請同業協助旅客備妥資料至華航/華信營業櫃台辦理退票(旅客自購之高鐵票不在此服務範圍內)。由本公司轉請高鐵申辦之退票,須時1-2個月,高鐵均以匯款方式匯至旅客指定銀行帳戶內,並以簡訊通知至旅客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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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因航班延誤導致旅客無法搭上原訂車次,如非航空聯票的高鐵票,即票面上無『航標70』字樣,高鐵站務人員將不會受理變更或退票事宜,僅有「航空聯票」遇飛機遲延(歸責航空公司因素)得辦理變更並適用原聯票優惠,其餘車票不受理變更/退票。煩請充分告知旅客此項訊息,避免產生高鐵站務人員與旅客的雙重抱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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