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買了
出了狀況無法去
你只有幾種選擇
1.改日期/航班
2.換人(限部份廉價航空,付費換人)
3.辦理機票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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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退票也就是
當您無法依約使用及搭乘飛機時
向航空公司要求退回機票費用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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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機票不是一般的商品
不可以用七天鑒賞期免費辦退
或是一般商品,直接辦退,退回你信用卡或現金
機票是屬記名有價證券
所以退票一定會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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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分三種
1.非自願性退票:
也就是規究於航空等不可抗力因素
常見就是天候/機械,
或是因為旅遊警介入強制性政策
或是航空公司取消消航班等
這種非自願性退票
基本上,都是可以全額(含稅)免責退票,且不限票種
詳須以政府及航空公告政策為準
.
2.自願性退票:
也就是個人因素想辦退票
基本上,你在購票的時後
航空公司及旅行社就會告訴您票務規定能否辦退
您必須依此規定辦理
因此,購票的時候務必想清處,看明白
確認自己買的票的規定:能退或不能退
能退的票種,須依票務規定辦罰款辦退
不能退票的票種;
有很多航空是連未使用到的稅也不退的,真的是一毛錢都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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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病重/死亡退票:
廉價航空是無此規定
但傳統航空有這條款
不過,大多數的傳統航空都不會寫在票規內
必須要詳細到電腦系統去查更細的規定
也就是
當您或您直系親屬因為病重或死亡發生
您無法履行搭機權利時,可以申請退票或免除罰款
這種狀況發生時
您必須備妥關係證明/醫院證明/機票等相關證明
於出發前向航空公司申請辦退
航空公司會審查您的狀況
看是否須依規定辦理罰款退票
還是可以免除罰款,讓你辦退
.
不過這條規定,
近年來在台灣有越來越多的航空公司取消不用了
原因,YOYO不說您也該知道
很多聰明人會用這條規定,跟航空公司灰/魯,吵
原本是幫人的條款,變成是讓人走漏洞的條款
只能說,台灣人你真的太會找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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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不論如何,退票都是令人損失慘重
所以,再開票前
請務必確認再三
您的行程
及您的票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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