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24發行 AUG2012-06版
【*** 長榮航空 *** 新制超額行李收費標準】
本公司新制超額行李收費標準, 新制收費將於2012年9月15日(當地時間)生效實施, 說明如下:
1. 以旅客行程開票日為準,惟2012年9月14日(含) 之前開立之機票仍適用舊制收費標準。
2. 新制收費簡化計算規則,方便旅客於網路上查詢詳細資料。
3. 以飛行時間概分7區,維持計重制(1~4區/美洲區除外) 與計件制(5~7區/美洲區)併行實施。
u (註一)本公司BKK飛往歐洲(AMS/VIE/LHR)航線, 每公斤收費USD45。
u (註二)關島地區有獨立收費表。
4. 計件制中超重超大行李、 特殊行李取消優惠方案且一律併入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寵物收費皆同步於2012年9月15日採用新作法, 惟收取超額行李時仍須檢視機票開票日決定新制或舊制。
1. 以旅客行程開票日為準,惟2012年9月14日(含) 之前開立之機票仍適用舊制收費標準。
2. 新制收費簡化計算規則,方便旅客於網路上查詢詳細資料。
3. 以飛行時間概分7區,維持計重制(1~4區/美洲區除外) 與計件制(5~7區/美洲區)併行實施。
u (註一)本公司BKK飛往歐洲(AMS/VIE/LHR)航線, 每公斤收費USD45。
u (註二)關島地區有獨立收費表。
4. 計件制中超重超大行李、 特殊行李取消優惠方案且一律併入免費託運行李額度、 寵物收費皆同步於2012年9月15日採用新作法, 惟收取超額行李時仍須檢視機票開票日決定新制或舊制。
匯率:美金
往返
第1區
每公斤
第2區
每公斤
第3區
每公斤
第4區
每公斤
第5區
每一件
第6區
每一件
第7區
每一件
第1區 每公斤 |
8 | 15 | 30 | 60 | 115 | 130 | 170 |
第2區 每公斤 |
15 | 25 | 45 | 60* | 140 | 155 | 200 |
第3區 每公斤 |
30 | 45 | 45 | 60 | 150 | 170 | 210 |
第4區 每公斤 |
60 | 60* | 60 | --- | 160 | 180 | 230 |
第5區 每一件 |
115 | 140 | 150 | 160 | --- | --- | --- |
第6區 每一件 |
130 | 155 | 170 | 180 | --- | --- | --- |
第7區 每一件 |
170 | 200 | 210 | 230 | --- | --- | --- |
第1區: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大陸、菲律賓、韓國
第2區:日本、泰國、馬來西亞、汶萊、新加坡、印尼、越南、 柬埔寨、寮國、緬甸
第3區:大洋洲、中東地區、亞洲區(不包含第1區及第2區)
第4區:歐洲、俄羅斯、非洲
第5區:美加西岸(洛杉磯/西雅圖/舊金山/溫哥華)
第6區:美加東岸(紐約/多倫多)及美加境內其他航點
第7區:中美洲及南美洲
*本公司曼谷往返歐洲航點 (阿姆斯特丹/維也納/倫敦) 每公斤收費美金45元
關島地區(每一件)
匯率:美金
往返
第1區
第2區
第3區
第4區
關島 | 50 | 60 | 80 | 100 |
第1區: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大陸、菲律賓、韓國
第2區:日本、泰國、馬來西亞、汶萊、新加坡、印尼、越南、 柬埔寨、寮國、緬甸
第3區:大洋洲、中東地區、亞洲區(不包含第1區及第2區)
第4區:歐洲、俄羅斯、非洲
PS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各地票務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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