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於機場臨櫃Go-Show作業說明】:
1.實施日期:2013年02月01日起 (即日起~)。
2.適用航線:澳門航空全航線(台灣往返澳門航線 與 澳門往返首爾(仁川)航線 除外)
3. 支付幣別:採用旅客臨櫃Go-Show國家之計算幣別收取,
例如,旅客於北京機場Go-Show則採「人民幣」收費;若旅客於澳門機場Go-Show則採「澳門幣」收費。
4.旅客所持有效電子機票之訂位艙等低於搭乘航線可Go-Show的艙等時,
旅客將於機場臨櫃支付艙等價差方可辦理登機手續。
5.若旅客持有效電子機票之票價規則已註明改期費時,Go-Show差額與改期費則採較高價差者擇一收取。
6.若持下列型式機票種類將不適用Go-Show補價差之規則:
a.團體機票
b.澳尊會兌換之免費機票
c. 旅遊同業(AD)或航空同業(ID)可訂位之機票
7.澳門航空保留此作業變更與解釋之權利。?
資訊提供
專業票務-101旅行社 http://101vision.com
神算訂位-169機票小站 http://169travel.com
旅遊趨勢-Farego http://fareg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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