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有一個新聞
某航空公司的訂位組人員,要查另一半是否有外遇
查自己的訂位系統抓到另一半的外遇
當然這整件事是不合法的,因為這是侵犯客人的隱私權

這使我想起YOYO家一個SALES客人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中華民國護照上,除了自己的姓名英文名外,還可以有一個別名可以加註
所以,舉例說明 我叫 陶永安 ,所以為 TAO/YUN AN
但我可以有個別名, 所以我是 YOYO
故,訂機票時,我可以訂 TAO/YUN AN 或是 TAO/YOYO
或是 TAO/YOYO YUN AN 或是 TAO/YUN AN YOYO
有四種變化可以訂機位,航空公司都承認

這位客人一樣是搞 X遇,但每次訂機位都不一樣的名子
若是訂公差商旅,或是真的全家遊就是 代號A的名子
若是跟 B女出遊,就是用代號B的名子
若是跟 C女出遊,就是代號C/D的名子
一開始YOYO家的SALES搞不懂,
怎會每次出國都不同名子,但是同一人

後來忍不住問客人,
只聽客人奸笑說,
女孩子不用知道那樣多,
反正大家都以為我是超人,
但只有你知道我也是克拉克就夠了

我們家的SALES才明白;原來如此
難怪她老婆每次打來問她先生有無出國,
我們都查不到全名的訂位紀錄

真是為了想偷吃,什麼鬼主意都想得到,

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親愛的同胞,下次要注意您另一半的護照是否有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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