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發生財務危機
101旅行社第一時間確認後,即全面暫停售有關遠航的產品
有些同業認為是落井下石,
但YOYO的老闆確認為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及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

還記得10年前左右的瑞聯航空倒閉事件
當初有問題時,
各方也是信誓旦旦的說馬上就可解決資金缺口,
就算有問題其它家航空也會承受其機票讓民眾搭乘
歷史有可能會重演,也可能不會
但我們要以最壞的的狀況去設想....
當年的瑞聯事件,
到最後是瑞聯倒了,
股票變廢紙,
賣出的機票要旅行社跟消費者自行承擔損失

沒有一家航空出面承受客人搭機

大家之前說的都是屁話,
也沒有一個主管機關須要負責.............
10年前101損失慘重,10年後得到教訓


很多同業都告訴客人遠航資產有30億,缺口才多少,
保證一定沒問題的拉
私底下卻在遠航爆發新聞前的一天/半天前即全面市場賠錢的賣出遠航機票
讓一些以為買到超便宜機票的旅行社事後忿恨不已 (這算內線交易嬤 ??)
您把自己的風險全轉掉,
然後表面功夫的跟遠航及社會大眾說我支持遠航

真是偽道人士阿,

遠航事件引發出許多問題
(1)為什麼遠航及航空公司可以售切票,不受管制
依去年的消保法,所有禮券或是預購型商品,都必須提出銀行保證及擔保
很好玩,旅館的住宿券要擔保,機票卻不用???????????
WHY ? 因為航空公司比你大,你懂了巴.

(2)另外,所謂的切票不可退,是不是合法 ?
依消保法是預購型商品都要可以辦退,或是無限期可搭用
機票有其特別: 1.航線的飛不飛 2.股票性質的價格浮動 3.不可轉讓 4.須搭同有效訂位方可
航空公司都用這招,這是切票,賣出後不關我的事,你搭不搭,有無機位都是不能退
然後旅行社做為代理也很窩囊的承受其規定,低賤下氣的賣這些票
有問題再跟客人吵,再鬧去品保協會,消基會.............
源頭是航空公司設計的機票,但她們卻不用被協調與約談
民航局只要推給IATA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範,航空公司就通通不受管轄了...
或是推給觀光局管一句話就搪塞過去.......


參考東森新聞,若有侵權請告知移除 :http://www.ettoday.com/2008/02/15/327-2231756.htm
<民航局長張國政表示,切票雖然對於航空公司的經營較為不好,但卻屬於業者的商業行為,除非有出現空白票的問題,而所謂「空白票」,則是旅行社再轉賣給第3者,例如以前發生過瑞聯的機票在檳榔攤、計程車可以買到很便宜的,這是因為切票出去後,機票有效期,通常是1年,到期之後就得作廢,因而旅行社若吃下很多切票,期限又快要到了,就會再便宜轉賣出去。
但張國政說,空白票的問題是屬於觀光局管理的,因為機票屬於有價券,觀光局有相關的規範。而昨日遠航出面召開記者會時,發言人張有朋表示,切票並無國內機票,僅有1,500張國際線的切票,但張國政卻表示,遠航跟他說2007年至12月底止,共賣出10萬張國內線機票,顯得雙方的說法有很大的落差。>
IATA是一個一黨獨大的機購(成員全是航空公司),有些條款難免有自肥
君不見,近來歐美政府已開始強力介入機票買賣的規範條款了(EX:報價含稅)


(3)旅行社一發生財務問題,大家就出面說不要跟有問題的來往
觀光局馬上就說要考慮撤銷執照......................
航空公司有問題,卻不見相同的對待.
還可以給它延繳欠款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6/4216498.shtml
只有消基會說的好,建議大家在遠航事件未明確解決前不要搭用遠航
不過..........消基會卻被大家說成跟101一樣是落井下石
觀光局及品保等組織,近年來都有善盡到責任,都會去查旅行社是否有異常及財務問題
是該誰的責任去監督航空公司的營運是否有問題


(3)賣同樣的產品,受到的待遇不一樣
航空公司跟旅行社都一樣賣機票,也賣旅館,也賣套裝
航空公司的執照卻不用有旅行社的限制
連民航局都說,遠航機票銷售的事歸觀光局管,
why航空公司不用繳保證金,投保履約保險?
旅行社卻要繳保證金在觀光局,還要付履約保證金給保險公司,保證我們會經營..
難怪 YOYO的老闆說,他想去申請航空公司或便利商店執照來賣機票
因為可以不受到監督~~~

旅行社跟航空公司/旅館/巴士/遊樂區 都是生命共同體
希望能以這次的事件
讓主管機關重新去思考航空公司的營運管理
給我們一個更建全有保證的航空市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OYO 機票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