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看到自由時報的讀者園區
有一位讀者說到最近美國發生的兩件事:
1.牧師燒可蘭經
2.911原世貿旁蓋伊斯蘭教堂
美國三位領袖的看法:
歐巴瑪:可以蓋伊斯蘭教堂 ; 但不可以燒可蘭經
紐約市長澎博 :依憲法賦與人民的權利,可以蓋伊斯蘭教堂,也可以燒可蘭經
紐約前市長朱利安尼 :
兩個都不可以 ;
不可以蓋伊斯蘭教堂,也不可以燒可蘭經
憲法賦與人民有這權力,但有權利,不代表你可以;您還必須考慮到現實與尊重的問題
欣賞,朱利安尼的見解:有權利,不代表你可以...
這個社會,充滿太多以權力為矛與盾去攻擊與悍衛自己的
法官亂判是這樣,教授黑國科會錢是這樣
連最近一個撿到錢,行使留置權與要求30%回饋的學生也都是這樣
她們都沒有錯
她們都是依法,依規,依政府給予的權利去做
惡法也是法,但有道德,有良知的人不會去依循
法律之前,就是道德/倫理/良知
這些都不備的人,就是法匠,甚至,連匠也不是
航空公司近來
針對旅行社推一些不合情理的規定
ex:機位看太多次不訂位要罰,訂很多不開票要罰
太多人同去同回要罰,打電話給航空公司要位改名要罰
航空公司有錯嬤,沒有,她當然沒有錯
但,有權利,不代表你可以.
它今天可以這樣對下游廠商
明天就可以對客人...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