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發生一件廉價航空的新聞
有單位出來抗議,
廉價航空的不可改不可退規定是欺負人!
也有提到,在國外網站購票的不合里規定.


YOYO老闆說過,
權利與義務是相對
不是你是廠商就是老大,或是你消費者就是大爺
在消費市場的兩端(賣家/消費者),都有該盡的權利與義務

航空公司義務:班機要準時,確時起飛及提供飛機上的安全/服務
航空公司權利:遇不可抗力因素不飛,可改航班,但要提供旅客轉機或退票的服務
旅行社的義務:要依客人要求找到合要求機票,及詳細告知機票規定(退.改規定)
旅行社的權利:遇到不合宜客人,有權利拒接
旅客的權利:可以任比較航空/旅行社,及任意訂位,任意取消訂單
旅客的義務:要詳細閱讀您使用票種的規定並遵守,要依規定辦理證件及依規定搭機使用


您不盡您的義務,卻來要求我的權利?
廉價航空票價低,但他也明明確確的寫妥規定
您可以接受才付款買票,
如今您單方不接受就認為廉價航空有損您權利.
(那您可以不去買她的票阿~ 為什麼買了,又不去遵守規定)

適度去要求修改不合宜的規定是對的,是保障消費者
但若過度去要求,可能會使廠商退卻,或退出台灣
因為台灣不容許有創意的航空在台灣生存


當放眼世界,歐洲/美國/新加坡/澳洲等先進國家
都可以,認為航空公司依自由市場競爭,訂定不同價位及規定是對的
我們卻有點走回集權的想法
要求政府統一兩岸直航票價不可超過多少 ?
要求全台灣飛行航空改票不可超過 1500 ?

世界的觀念與想法,
不適用以為世界中心是台灣的我們

我們的儒道已不存
從不能接受廠商不小心放錯價 (同樣事件美國 BESTBUY網站不用賠)
到現今不遵守規定反咬對方有損您權益

別人都是錯的,只有您永遠是對的
這就是我們新的道
這不也是一種霸凌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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