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團出遊,因旅行社過失致使旅客留滯在國外,如何索賠?
1.因旅行社之過失, 導致旅客留滯國外時,
旅行社應負擔旅客於留滯期間所支出之食宿或其他必要費用,
旅行社並應儘速依預定旅程,
安排旅遊活動或安排旅客返國,
此外,旅行社應賠償旅客按滯留日數計算之違約金。
2.因旅行社的過失而延誤行程,
旅客在延誤期間所支出的食宿或其他必要費用,應由旅行社負擔。
旅客並可請求以團費除以旅遊日數乘以延誤行程日數計算的違約金。
延誤行程在五小時以上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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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2 Mon 2013 23:26
參團出遊,因旅行社過失致使旅客留滯在國外,如何索賠?@
- Sep 02 Mon 2013 23:25
團體旅遊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怎麼辦?
團體旅遊出發前有客觀風險事由,怎麼辦?
出發前旅遊地區有發生客觀風險事由
(例如:有傳染病或暴動等,但政府尚未公告為紅色警戒),
足認有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虞者,
旅客得解除契約
但應負擔旅行社已代繳之規費或已支付合理必要費用,
並賠償旅行社不超過5%旅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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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2 Mon 2013 23:25
攜帶貴重物品搭機應注意事項@
攜帶貴重物品搭機應注意事項
1.基於保障消費者之人身及物品安全考量,
撘機乘客必須將隨身行李至於座椅下或客艙行李櫃內,以避免滑動或掉落,
並不得阻礙緊急裝備之取用及緊急撤離通道;
2.如乘客所攜帶之隨身物品,
因無法或不便放置於座椅下或客艙行李櫃內,
則必須按航空公司規定,
將該物品另行固定於座位上。
因此,搭機乘客如需隨身攜帶無法或不便放置於座以下或客艙行李櫃之物品
(較常見者如大型行李、樂器、易碎品、神像及骨灰罈等),
民航局提醒您記得事先洽詢航空公司瞭解該類物品之作業、包裝與固定方式及收費標準,
以確保搭機過程順利。
3.對於乘客的託運行李,航空公司及地勤代理公司均會盡心妥善處理,
然而有時仍難完全避免遺失或損壞的風險;
另依據國際規範,
放置於託運行李中的貴重物品,如有損失,航空公司可免負賠償責任。
故建議乘客務必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不要置於託運行李內。
如因乘客擬隨身攜帶的物品超過航空公司所規定手提行李之大小及重量限制,
而必須以託運行李方式處理時,
- Sep 02 Mon 2013 23:24
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班機延誤處理辦法@
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班機延誤處理辦法
1.天候不佳(如濃霧、颱風等)造成班機延誤確屬不可抗力因素,
航空公司雖與乘客同為受害者,
仍願盡力提供相關服務,其作法甚至已優於國際慣例;
惟由於外在條件限制(如機場內商家無法提供熱飲或熱食、對外交通中斷…),
相關服務可能無法使乘客完全滿意,
此時亦請乘客多予體諒與配合,
勿以霸機、抗爭等方式干涉機場運作。
2.霸機或拒絕登機是不理性的行為,
除使自己及其他旅客之行程更為延誤外,
亦會影響機場秩序及損害國家形象,
甚至可能因違法而受刑責。
3.另依據現行規定,
航空公司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班機延誤
(如遇天候變化、不可歸責於航空公司之機件故障、主管機關命令約束或其他必要情況),
除另有交易習慣者外,以乘客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
倘若消費者仍需向航空公司爭取權益,則建議循申訴管道請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 Sep 02 Mon 2013 22:57
參團途中遭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該如何處理?@
參團途中遭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該如何處理?
旅途中遭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
致旅行社無法依預定之旅程食宿或遊覽項目進行而變更其行程時,
旅行社為維護旅遊團體之安全與權益,
得依實際需要變更旅程、遊覽項目或更換食宿旅程,
如因此而超過原定旅遊費用時,不得向旅客收取。
但因變更而節省支出時,應將節餘費用退還旅客。
若其原因是因天災、地變、戰亂等不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
導致該旅遊的全部或一部分無法進行時,
旅行社得免負賠償責任。
旅行社得將已代繳之規費
及為履行該契約而支付之合理必要費用予以扣除後,餘款退還旅客。
旅行社為維護旅行團體之安全與權益取消其旅遊之一部分後,
應為有利於旅行團體之必要措施。
(但旅客得以拒絕)如因此而支出之必要費用,應由旅客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