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行李與物件,歸為特殊物品

特殊物品若符合手提行李限制,則比照手提行李處理原則;
若超出手提行李尺寸限制,
但其大小可放置於客艙行李櫃、衣帽間或置物櫃內,得接受放置於上述置物空間內,
若乘客無法接受則比照客艙託運行李處理。
 
1.大型物品/樂器
 如無法放置及固定於行李櫃或衣帽間內,則以客艙佔位行李(CBBG)處理。
 
2.神像/骨灰罈
 A.  如尺寸及重量在手提行李範圍內,則不須額外購買一個座位,但應置於座椅下、行李櫃或衣帽間內。
 B.  若乘客不願將該物品置於客艙座椅下或行李櫃內,則須額外購買一個座位,將神像或骨灰罈安全妥善包裝,以CBBG方式處理。
 
3.醫療器材或輔助用品/移植器官
 A.  放置於客艙須符合危險物品處理原則之規範。
 B.  以放置及固定於座椅下、行李櫃或衣帽間內為原則。
 C.  如需放置於座位上則依CBBG規範處理。
 
4.蘭花/高價物品

 A.  由乘客自行攜帶上機,放置及固定於座椅下、行李櫃或衣帽間內。
 B.  如需放置於座位上則應安全妥善包裝後,依CBBG方式理。
 C.  若須託運時,乘客應填寫切結書。
 
5.易碎物品
 A. 為避免乘客攜帶上機之易碎物品(含玻璃物品)因意外破損,傷及乘客或影響飛安,
     禁止乘客攜帶「未經包裝」之易碎物品上機(例如電腦螢幕、玻璃外殼之禮品等)。
 B. 如乘客欲攜帶易碎物品上機,應加以包裝後方得攜帶上機
      (例如以紙箱或是塑膠袋包裝讓玻璃破裂時不致散裂)。
 C. 本公司不接受酒精濃度超過70%之酒精性飲料託運或攜帶上機;
       酒精濃度在24%~70%之間的酒精性飲料,
       每單一包裝容量必須在5公升以內,且每人攜帶上機或託運之淨重以5公升為限。
 D. 易碎物品由乘客自行攜帶,如須託運時,乘客應填寫切結書。
 E. 經安全妥善包裝之易碎物品得以CBBG處理。
 
6.柺杖及助行設備
 A. 應依照妥善放置原則於座椅下、行李櫃、衣帽間或沿著機身方向的艙壁放置,惟不得阻礙乘客進出。
 B. 若不會突出於客艙通道,則可置於同排相連座椅下的地板上。
 
7.嬰兒車/行李拖車
 A. 折疊式嬰兒車或行李拖車可放置於行李櫃或衣帽間內,惟須注意輪子不得朝下避免滑動。
 B. 如無法放置於上述位置或無足夠空間放置,則應採機邊託運。
 
8.兒童安全座椅

 A. 目前公司不接受於機上使用。
 B. 如符合手提行李限制,則可攜帶上機放置於行李櫃或衣帽間內。
 C. 如無法放置於上述位置或無足夠空間放置,則應改採託運。
 
9.異味物品
 A. 本公司不受理散發異味之物品(如:榴槤)上機或託運。
 B. 應向乘客委婉說明機艙乃屬密閉空間,為維持服務品質及其他乘客權益,禁止攜帶異味物品上機及託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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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復興航空
http://www.tna.com.tw/service/09_1.htm


資料整理:
專業票務-101旅行社 http://101vision.com
神算訂位-169機票小站 http://169travel.com
旅遊趨勢-Farego http://fareg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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