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邊防規定符合72小時過境免簽範圍的外國旅客在北京或上 海銜接72小時內的國際、港澳台地區出港航班,可享受72小 時過境免簽政策。
上述旅客到達北京或上海時,如未持有在北京或上海銜接72小時內 的國際、港澳台地區出港航班的聯程行程單或訂座記錄, 且無有效的中國簽證,將被拒絕入境。
一、享受72小 時過境免簽政策的外國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範圍的國家公民(目前以北京市政府新聞 發佈資訊為准):
1. 歐 洲申根簽證協議國家24個: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 愛沙尼亞、芬 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 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
2. 歐 洲其他國家7個:俄羅斯、英國、愛爾蘭、賽普勒斯、保加利亞、 羅馬尼亞、烏克蘭
3. 美 洲國家6個: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4. 大 洋洲國家2個:澳大利亞、新西蘭
5. 亞 洲國家6個:韓國、日本、阿聯酋、卡塔爾、新加坡、汶萊
(二)持有本人能證明其國籍身份的有效國際旅行證 件;
(三)符合前往國家或地區入境條件;
(四)持有72小 時內已確定日期及座位的從首都機場出境前往第三國或地區的聯程機 票或者相關證明;
(五)搭載其入出境的航空公司向邊檢機關進行申 報。
北京邊檢經審核符合過境免簽條件的,將按規定辦理 過境手續。
提醒事 項:
1. 72小時過境 免簽政策僅適用于外國旅客,不適用於外國機組、乘務身份人員。
2. 72小時過境 免簽政策僅適用於首都機場口岸,不適用於鐵路西站口岸。
3. 外 國旅客持72小時內首都機場聯程機票途經北京來往港澳臺( 來往非同一方向),視為符合國際航班條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