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的訂位作業規範如下,並請各代理商依南航規範嚴格執行:
一、請代理人閱讀並遵守下列訂位規範:
A訂位與開票必須使用同一GDS系統。
B.請勿使用虛擬航段方式訂位開票。
C.針對旅客尚未確認之行程日期,請勿虛訂座位。
D.旅客若告知不旅行時,請立即取消機位。
E.若訂位航段出現HX/NO/UC/UN/HL的狀態,請立即清除。

 

二、代理人使用GDS對南航航班進行訂位時,不可重覆訂位、虛假訂位或虛佔座位,
且不得出現以下訂位行為:
A.使用假票號訂位。
B.使用假姓名訂位。
C.一張客票多個訂位或一個姓名多個訂位。
D,退票未取消訂位。
E.作廢客票未取消訂位。


三、如代理人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我公司經濟損失,我公司將給予以下處理:
A.要求代理人賠償我公司座位虛耗的損失和訂座費損失。
 賠償標準如下:
(1)座位虛耗損失:造成同一個航班的座位虛耗3個(含)以上,
我公司將按每個訂位航段的公佈全票價向代理人收取賠償金。
(2)訂座費損失:按照GDS公司訂座費的標準執行。
B.我公司除收取賠償金外,還將終止代理人的授權,並予以限制銷售。
對於拒絕賠償我公司損失的代理人,我公司將視其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限制其銷售。
 

以上作業,將嚴格執行,請務必配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OYO 機票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