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布之旅遊警示係提供國人出國旅行之參考資訊,
屬參考性質之建議,
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適用並無必然關係,
亦無強制拘束力,
國人仍應自行決定其旅行計畫。
國人倘遇旅遊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
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電話:2506-8185)
或交通部觀光局(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0800-211-734)申訴請求安排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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