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在全球一百多個大城市,
設有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或辦事處(簡稱「駐外館處」),
可保護您的權益,並樂助您解決困難。

可提供旅外國人那些服務?

受理護照申請,補(換)發護照及各項加簽或核發入國證明書,以供持憑返國。
1.提供遭遇急難事件或重病之旅外國人必要之協助,如:
2.聯絡親友
3.暫時墊支臨時小額借款
4.協助代購返國或返居所地之機票或車票
5.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必要時並得應請代薦律師或翻譯人員。
6.辦理文件之公證、認證或驗證。
7.應急難情況協尋失去聯絡之親友。
8.協助旅外國人辦理向駐在國政府當局之依法聯絡交涉事項。

依據國際慣例駐外館處不便提供之服務:
1.干涉或介入駐在國司法或訴訟程序,如協助調查犯罪行為等。
2.代為爭取超過駐在國國民所能享有之待遇。
3.協助兼具駐在國國籍之旅外國人向駐在國政府當局交涉或提出請求。
4.代為尋找工作或申請工作許可。
5.代為支付旅館、律師、保證金及醫藥等費用。
6.代為支付返國或返居所地之機票、車票或船票款。
7.提供住宿安排、或屬於旅行社、交通運輸公司、銀行等之專業服務。

以上資料若有侵權請告知以便移除
資料來源:外交部
http://www.boca.gov.tw//

資料整理:
專業票務-101旅行社 http://101vision.com
神算訂位-169機票小站 http://169travel.com
旅遊趨勢-Farego http://farego.com.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OYO 機票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